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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.11.11,星期二,多雲時晴

只要孩子被「投訴」,我的標準處理流程一定是讓當事人充分說明他的行為原因。在做出任何「判決」之前,我也一定是「無罪推論」

「我沒有很兇啊,他怎麼就哭了...」訓導主任一臉無奈。

一大早兩個男孩跑出了校門口,丟下一句:「我要買早餐」然後就消失在導護老師的視線裡。升旗的時機,訓導主任把當事人叫到跟前,了解整件事情的經過,順便告訴男孩不可以隨意離開校園。主任也把我叫到一旁,沒多久男孩哭了。

「不是哭的人就沒錯了!」我回應主任。

主任示意孩子回去隊伍中,我也回到班級裡。然後事情就解決了嗎?

「這孩子為什麼要跑出校園買早餐?」我滿心疑惑。但這個班級惡名昭彰,所以,行為的結果很容易使得行為的動機被忽略了。

接下來,我花了20分鐘處理這件事。原來男孩是「天天」跑出校園,只是「今天」被發現。詢問他的原因,竟然發現原來是上學路線的安排,使得他無法買到心愛的早餐。所以,他只好「以身試法」

放學後,為了求證他的說法是否屬實,我還帶著他重回現場,實地了解他口述的內容。然後,在我了解他的「明白」之後,我再向訓導主任報告這個孩子的動機。於是,主任請我向家長說明路隊動線的安排是要維護學生安全,所以希望男孩的早餐問題可以做彈性調整。又是另一個20分鐘過去了...

「老師,你們班的男孩欺負了我們的小孩...」

一早被「買早餐事件」耽誤了批改作業時間,我還在趕工的當下,同事帶著班上的小男生,一副興師問罪的模樣。後頭跟著兩個我們班的男孩,我知道:「事情不妙!」

「不是低年級就沒錯!」這是我一貫的處理原則,如果我們先入為主,設定好結局,那當事人根本不需要太多自我辯護了,因為說了也是白搭。

我又花了20分鐘,將衝突事件還原,讓兩造各自表述,找出兩造說法的衝突,再次澄清。最後得到的結果是「兩個禮拜前的放學路隊,小男孩對著大哥哥說了不舒服的話,於是大哥哥懷恨在心....」

「兩個禮拜前...」這是多麼深的怨念啊!

「在下課時間,把小男孩的球丟到很遠的地方讓他不能玩....」接下來的劇情就是三流電視劇那種的,「他嗆我....我打他....他也有打我....」

在我釐清事件始末後,我讓男孩們互相道歉,同時詢問三次,「你們需不需要立即送醫治療?」

「你們班都這麼壞嗎?」孩子們離開辦公室後,同事問我。

「你們班都這麼壞嗎?」

「你們班都這麼壞嗎?」

「你們班都這麼壞嗎?」

.....

這個問題一直盤旋我的腦海!

「如果孩子出差錯了,就會抹殺你所有的努力」我總是這樣警惕自己。

「我們班都這麼壞嗎?」我反問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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